蓝海华腾 2023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以及《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蓝海华腾 2023 年公告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