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交割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包括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23.20%股权,以及宁波耐曲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耐曲尔”)99.00%合伙企业份额。交易完成后,公司可控制中海沃邦50.50%股权。
2018年12月26日,中海沃邦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63748511Y)。
2018年12月28日,耐曲尔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AF66B6M)。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海沃邦23.20%股权、耐曲尔99.00%合伙企业份额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公司已合法持有标的资产。
(二)后续事项
1.沃施股份应就新增注册资本事宜进行有关验资及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2.沃施股份与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证券发行、登记事项;
3.沃施股份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发行股份的上市事宜;
4.相关各方需持续履行本次交易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律师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等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均已满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依法可以实施;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相关权益已归沃施股份所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沃施股份尚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事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待完成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3、相关标的资产过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