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80 股票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75 号文核准,光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 万
股,发行价格为 7.28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44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064,277.2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375,722.8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10300005 号验资报告,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 光力科技股份有 8,751.33 8,535.00
与系统改扩建项目 区长椿路10号 限公司
2 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 光力科技股份有 5,405.08 5,405.08
区长椿路10号 限公司
合计 14,156.41 13,940.08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55.56 万元。具体详情见公司于 2015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1)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延期至 2018 年 5 月前完成。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及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论证,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将“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
(2)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平台升级项目”延期至2019 年 5 月前完成。
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 2018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如下变更:一是变更原募投项目“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资金用途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8,448.71 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瑞弘”)增资用于
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由光力瑞弘在郑州港区实施;二是变更“研发平台升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仍用于本项目,实施地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均发表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及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首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 2012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经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一直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情形。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浦发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 2018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变更“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部分资金用途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8,448.71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增资用于发展“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公司现阶段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结合目前外部环境,本着合理、节余、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不断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4,542.0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后续公司继续以 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直至项目完成;“研发平台升级项目”已实施完毕, 满足结项条件。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募集资金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可行性是否
名称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发生重大变化
瓦斯与粉尘监控设
备与系统改扩建项 8,535 469.49 469.49 100% 是
目
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5,405.08 2,678.21 2,602.10 97.16% 否
智能安全生产装备 8,448.71 8,470.44 100.26% 否
及系统改扩建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100% 否
合计 13,940.08 14,596.41 14,542.03 99.63%
2.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名称
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 光力科技股份有 浦发银行郑州 76160154800004554 2018 年 12 月已注
系统改扩建项目 限公司 高新区支行 销
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光力科技股份有 光大银行郑州
限公司 纬五路支行 77170188000251388 1,064,104.0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 郑州光力瑞弘电 浦发银行郑州 76260078801500000291 0.00
统改扩建项目 子科技有限公司 大学路支行
合计 1,064,104.01
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已 实施完毕的项目予以结项,并计划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106.41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银行结息的影响,上述募集
资金账户的结余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使用完毕或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本次结项及销户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