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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5

光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上午9点在公司310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彤宇主持。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曹伟,副总经理王新亚、副总经理陈登照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
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 +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 为每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4,803,143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限售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半导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40,228.98        4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5,228.98        55,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8、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9、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全部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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