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 3 名,通讯表决的董事 4 名。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陈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5,343,304.25 元,少于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2,000,000,000.00 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规模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高端多层、高阶 HDI
印制线路板及 IC 封 298,946.52 150,000.00 148,534.33
装基板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还银行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的批准权限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5 号)核准,公司向 16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095,566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777,561,455股增加至863,657,02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777,561,455.00元增加至 863,657,021.00 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