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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4

景嘉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3-059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出席 7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1(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7,366.20 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13,655 万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股本变动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7,366.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高性能通用 GPU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78,123.00    302,890.20

  2    通用 GPU 先进架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6,433.00      94,476.00

                      合计                            474,556.00    397,366.20

    注: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
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22,706.80 万元已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中扣减,调整后募集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共计 72,776.20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8.31%,不超过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有关规定。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需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需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具体内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需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需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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