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120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交易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终止合作意向。
2、公司及子公司与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拟以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
3、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融资租赁及提供担保事项概况
(一)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租赁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融资租赁交易(具体金额最终以公司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项目相关合同文件。因双方就合同的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终止合作意向。
(二)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融资租赁事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和设备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为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云和大数据中心项目顺利执行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抚州万向新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进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融资租赁交易(具体金额最终以公司与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项目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拟以应收账款质押、子公司抚州万向新元智慧
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提供担保,朱业胜先生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GYE3P
法定代表人:赵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01 月 21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56 号 1804 室
股权结构: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与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46611048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朱业胜
5、成立日期:2003-09-24
6、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园路 666 号临川高新科技产业园办公楼
7、注册资本:20699.2919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基础软件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销售电子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烟气治理;废气治理;
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噪音、光污染治理;机电工程总承包及安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加工制造环保设备、物料输送设备、物料称量配料设备、橡胶塑料生产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审
(单位:人民币元) 计)(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总额 1,202,236,538.48 1,915,427,072.99
负债总额 385,921,581.43 585,450,791.43
净资产 816,314,957.05 1,329,976,281.56
营业收入 169,105,637.86 386,263,289.77
利润总额 -356,650,240.87 63,229,399.87
净利润 -300,870,126.96 57,005,204.50
(二)抚州万向新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抚州万向新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0MA3AMEPB9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毅
5、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6、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东大道 2088 号(中阳广场)1 幢 14 层
7、注册资本:1000 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5G 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云计算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为公司子公司江西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乙方
承租人一: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二:抚州万向新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出租人/甲方: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3、租赁标的物:IDC 中心机柜及其他设备
4、融资金额:不超过 2.4 亿元
5、租赁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
以上 LPR 加 115 BP 确定。合同签订时的租赁利率为 5.80%/年。租赁利率按年调
整,每个租赁年度调整一次,自首个起租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租赁年度。调整后的租赁利率按照调息日前最近一次已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计价基础加 115 BP 确定。
6、租赁期限:8 年
7、资金投放方式:分笔支付。
8、租金支付方式:按季支付租金,自首个起租日起一年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支付融资利息不还本金,从第二个租赁年度到最后一个租赁年度按等额租金季度后付方式支付。
9、保证金:出租人向交易对手支付每笔租赁物购买价款前,承租人应按照拟支付价款的 1.5%向出租人支付完成。
10、手续费:每租赁年度租金支付日前本金的 1.1%。
11、损失赔偿金(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损失赔偿金(合同提前解除)=剩余租赁本金×1%
12、损失赔偿金(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未生效/无效/被撤销)=甲方实际支付的租赁物购买价款×甲方支付该价款至乙方退还该价款或甲方取回租赁物
的实际天数 ×(本合同签订时五 年期以上 LPR+200BP)÷360
如计算损失时不存在五年期以上 LPR,则上述公式采用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加 200BP 进行计算。
如甲方不是一次性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的,损失赔偿金(合同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应为甲方为取得租赁物所支付的每笔租赁物购买价款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各笔损失赔偿金(合同未生效/无效/被撤销)之和。
13、租赁标的物保险:承租方购买保险,保险受益人为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14、增信措施:公司拟以应收账款质押、子公司抚州万向新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提供担保,朱业胜先生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开立专用账户,并对专用账户进行监管。
15、设备回购:合同租赁期结束后,子公司抚州万向新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 100 元的名义价格回购租赁设备。
本次交易方式为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公司与设备供应商商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型号、价格、售后服务等交易条件,租赁公司按照公司确定的条件与设备供应商签署合同并向供应商购买租赁物,然后由租赁公司将设备租赁给公司。公司根据与租赁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子公司按照融资租赁协议确定的名义价支付给租赁公司,从而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担保行为是安全的。我们同意公司拟以应收账款质押、子公司抚州万向新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提供担
保,朱业胜先生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5,5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8.88%。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并提供担保事宜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行为。
本协议的签订及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