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普股份”或“发行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条件、回拨机制、定价机制、配售原则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设备及信息化集成监管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为C35类“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54.0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4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1.8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2015年5月29日(T-3日)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97.11倍。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1,78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1,48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下称老股转让)数量300万股。按本次发行价格54.01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34.80万元,扣除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8,216.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718.47万元。按照老股转让300万股、54.01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中老股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为16,203.00万元,老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约1,260.67万元,老股转让所得资金净额预计为14,942.33万元。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所得资金。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96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厚普股份”,申购代码为“300471”,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共公开发行1,780万股,其中新股发行1,480万股,老股转让300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锁定期的股票数量为300万股)。本次发行回拨前网下发行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11%,即1,07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9.89%,即710万股。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5月29日(T-3日)完成。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4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0家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购总量为102,390万股(其中自愿锁定12个月的申购量为35,19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90.61倍。发行人和国金证券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的定价方式和程序,经过协商一致决定,首先将54.86元/股以上的配售对象报价剔除;对于报价同为54.86元/股的,则将拟申购数量少于1130万股的配售对象报价剔除,对于报价同为54.86元/股的,拟申购数量同为1130万股的,则将申购时间晚于2015-05-2809:37:34.760(含)的配售对象报价全部剔除,共计剔除的申购量为10,2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0.03%。被剔除的配售对象共10个,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被剔除的配售对象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剔除报价”的配售对象。
5、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已对本次发行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1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3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1.8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7、剔除报价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根据已公告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0家(49个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45,150万股(其中自愿锁定12个月的申购量为10,410万股),按照网下初始发行1,070万股计算,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42.20倍。
8、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934.80万元,净额为71,718.47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5年5月26日(T-6日)在《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以及发行人网站(www.hqhop.com)查询。
9、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5年6月3日,周三),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10、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上述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如因发行规模调整导致其有效申购量高于本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则应按本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参与申购),有效报价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并应按附件一名单里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同时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可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5年6月3日(T日,周三)9:30至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
(3)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5年6月3日(T日,周三)8:30~15:00。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信息,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471”。
(4)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请有效报价投资者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异常情况。
(5)不同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申购全部无效。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6)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投资者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自负。
(7)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的,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协会备案。
(8)若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确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2015年6月5日(T+2日,周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刊登《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9)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包括两种锁定期安排:无锁定和自愿锁定12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1、网上发行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