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55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季文先生。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37,037,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2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6,997,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4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2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5,927,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5,927,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8%。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878,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6.8726%;反对 1,097,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 2.9643%;弃权 6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6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69,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2.7277%;反对 1,097,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6.8931%;弃权 6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792%。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872,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6.8548%;反对 1,064,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 2.8733%;弃权 1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7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62,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2.6862%;反对 1,064,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6.6815%;弃权 1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6322%。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877,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6.8686%;反对 1,038,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 2.8031%;弃权 1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2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67,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2.7182%;反对 1,038,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6.5183%;弃权 1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7635%。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874,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6.8610%;反对 1,091,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 2.9481%;弃权 7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64,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2.7007%;反对 1,091,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6.8554%;弃权 70,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4439%。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4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62,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0992%;反对 958,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2.5890%;弃权 1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1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852,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3.2544%;反对 958,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6.0204%;弃权 1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7252%。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5 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878,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6.8702%;反对 1,044,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2.8198%;弃权 1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68,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2.7220%;反对 1,044,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6.5572%;弃权 1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7208%。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880,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6.8756%;反对 1,058,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2.8587%;弃权 9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6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70,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2.7346%;反对 1,058,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6.6476%;弃权 9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6178%。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7 限售期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880,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6.8756%;反对 1,041,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2.8128%;弃权 1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70,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2.7346%;反对 1,041,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6.5409%;弃权 1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7245%。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8 上市地点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82,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1534%;反对 939,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