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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9

   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17-124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22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曙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如下: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500万元(含4,5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500万元/发行价格,若计算出的股票数量非整数的,舍去小数点后取整计算。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500万元(含4,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做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500.00 万元(含4,500.0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本需要,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论证研究,编制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拟定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出具相关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

划》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与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