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2月3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四章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人民币7.8697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由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人民币7.8697元/股,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应调整为: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龙乐钦已离职,根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997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7.869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由283,299,055股减少至283,291,05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83,299,055元减少至人民币283,291,058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