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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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5日,通过公司网站发布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7年10月9日,公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讯网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期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7日,授予价格为每股21.26元,授予对象为171人,授予数量为2,513,400股。
6、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玲玲、孙舰已离职,根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3,3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1.26元/股。
7、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田川、郭钊、马乐克、唐华、黎雄熊、刘金平、王涛已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109,291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8077元/股。
8、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天伟、高翔被选举为监事而职务发生变更,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61,217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8077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天伟、高翔被选举为监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股份 9,331,675 4.80 -61,217 9,270,458 4.77
高管锁定股 222,813 0.11 0 222,813 0.11
股权激励限售股 9,108,862 4.69 -61,217 9,047,645 4.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4,950,404 95.20 0 184,950,404 95.23
三、股份总数 194,282,079 100 -61,217 194,220,862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天伟、高翔被选举为监事
而职务发生变更,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61,217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8077元/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
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而职务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61,217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8077元/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所涉债权人通知、公告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
八、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宜。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