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18-061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9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72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6%,其中:2015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31,22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5.59元/股;2016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4,2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8.90元/股;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3,3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1.2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8,161,550股变更为108,092,830股。
2、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5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期授予日为2016年1月15日,
授予价格为每股25.59元,授予对象为136人,授予数量为3,921,500股。
5、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600股,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25.59元/股。监事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2016年1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6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每股28.90元,授予1名激励对象
43万股限制性股票。且于2017年1月17日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
作,并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7、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35名,解锁
数量为1,170,870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邱玉龙、李林毅、黄兰雪、王小帅已离职,根据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7,550股,其中:2015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2,75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5.59元/股;2016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4,8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8.90元/股。监事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谭伟明、朱炳飞、王海燕、刘海生已离职,根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1,22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5.59元/股。
(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2017年2月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2017年2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53名激励对象1,104,000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由153名调整为145名,首次授予数量由1,104,000股调整为1,076,800股。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期授予日为2017年2
月13日,授予价格为每股28.90元,授予对象为145人,授予数量为1,076,800股。
6、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邱玉龙、李林毅、黄兰雪、王小帅已离职,根据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7,550股,其中:2015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2,75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5.59元/股;2016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4,8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8.90元/股。监事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梅世城、谭新安、李海锋已离职,根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2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8.90元/股。
(三)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5日,通过公司网站发布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7年10月9日,公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期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7日,
授予价格为每股21.26元,授予对象为171人,授予数量为2,513,400股。
6、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