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 股票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0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公告区域张榜方式公布
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其他任何反馈。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 同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9 月 16 日为授予日,
以 11.7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57 万股限
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16 日。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目前股价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出现了一定比例的倒挂,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实际情况,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后,决定终止实施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剩余 45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 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对于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加速确认。公司预计因本次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在 2021 年共计提 2,767.74 万元股份支付费用,由于股份支付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承诺,自公司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实质性的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剩余457 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就本次作废和本次终止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