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 股票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1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公告区域张榜方式公布
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其他任何反馈。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 同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9 月 16 日为授予日,
以 11.7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57 万股限
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16 日。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3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依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3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按照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未归属的股份予以作废。公司本次作废此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此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3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 35 位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六、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就本次作废和本次终止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