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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64 深市 星徽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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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3

星徽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64        股票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5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科业路 3 号。

    4、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蔡耿锡先生。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3 人,代表公司股份 94,572,1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7817%。其中,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
代表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87,626,2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8147%;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6,945,8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6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544,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20,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572,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48,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01,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8%;反对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01,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8%;反对4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陈惠吟、蔡文华、张杨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信
达律师认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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