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克生物”或“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399.84万元,其中13,336.66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3.18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 号)的核准,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8.1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4,1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6,703,564.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57,456,435.64 元。2022 年 1 月 25 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将扣除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保荐承销费 15,741,6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人民币 1,558,418,400.00 元划转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出具《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D10018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概述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并支付部分发行费用。自2020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告日)至2022年2月1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3,336.66万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3,336.66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
金额 入金额
1 迈克生物天府国际生物城 IVD 产业园项目 115,742.72 13,145.41
1.1 其中:IVD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 47,308.06 6,030.87
1.2 即时诊断产品生产线 30,864.84 3,368.31
1.3 血液诊断产品生产线 24,340.83 1,970.53
1.4 IVD 现代物流 13,228.99 1,775.70
2 信息化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9,554.46 191.25
3 补充流动资金 30,448.46 -
合计 155,745.64 13,336.66
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拟于本次一并置换。截止2022年2月1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152.28万元;此外,本次发行股票的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后的余额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承销及保荐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为89.10万元,从本次拟置换资金中扣减。本次拟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金额为63.18万元,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律师费 113.21 113.21
2 审计验资费 9.43 9.43
3 股票登记、资料制作等费用 29.64 29.64
4 小计 152.28 152.28
5 减:承销及保荐费用的增值税款 89.10 89.10
合计 63.18 63.18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3,399.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1、公司已在《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已作出安排,且不存在本次拟置换金额大于发行申请文件披露的金额的情形。
3、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399.84万元,其中13,336.66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3.18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399.84万元,其中13,336.66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3.18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时,本次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399.84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关于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D1005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迈克生物截至2022 年2月1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迈克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迈克生物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迈克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迈克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