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
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度收益预测实现情况的
说明及致歉声明
一、 业绩承诺所涉及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经2016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同意田中精机采取支付现金方式以39,050.00万元收购远洋翔瑞55%的股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0,841.70万元,作为标的资产的55%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38,962.93万元,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远洋翔瑞5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9,050万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二、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1.业绩承诺
根据田中精机就本次交易披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期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为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补偿义务人承诺: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远洋翔瑞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5,000万元、6,500万元及8,500万元,上述“承诺净利润”应指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实现情况
2016年度-2018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远洋翔瑞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间 承诺金额 实现金额 差额
2016年度 5,000.00 5,575.94 575.94
2017年度 6,500.00 6,225.90 -274.10
2018年度 8,500.00 882.84 -7,617.16
合计 20,000.00 12,684.68 -7,315.32
根据审计结论,2016年度远洋翔瑞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5.94万元,超出承诺金额575.94万元,实现了2016年度承诺业绩。
2017年度远洋翔瑞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5.90万元,较承诺业绩低274.10万元,完成率95.78%。2016~2017年度合并计算,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01.84万元,超出承诺金额301.84万元。
2018年度远洋翔瑞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2.84万元,较承诺业绩低7,617.16万元,完成率10.39%。2016~2018年度合并计算,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84.68万元,完成率63.42%。
三、远洋翔瑞未实现盈利预测的主要原因
远洋翔瑞未完成2018年全年业绩承诺,主要是手机面板产能过剩,设备需求降低,同时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同行业的设备供应商都从价格和付款条件方面展开竞争,导致相关设备行业竞争加剧,公司的销售净利润下降,不及预期。
四、致歉声明
由于以上所述原因,远洋翔瑞2018年盈利预测未实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远洋翔瑞未达到盈利预测目标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度收益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声明》之盖章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