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18-033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财务概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1,224,038.45元,2017年度母公司单体实现净利润-10,927,893.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7,172,900.35元,扣除2017年已向股东分配的普通股股利3,661,365.33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583,641.83元。
2、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的总股本7,054.3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5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将发放现金红利 4,585,347.00
元,送红股35,271,90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21,163,140股,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26,978,840股。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会对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