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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9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员工金炫秀和朴商洙(韩国籍员工)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其各已获授予尚未归属
的 40,000 股(合计 80,000 股)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内的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9%)办理归属及上市流通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徽志道投
资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潘小玉、叶芳向公司发出的《关于联合提请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非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理由是:本人王军均按照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合法合规工作,不存在正奇、志道、前海成恩资本、潘小玉、叶芳五位股东提出罢免理由的情形。正奇、志道、前海成恩资本、潘小玉、叶芳五位股东未向我问询过相关情况,所提出的罢免理由不属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会内部董事等知情人对此事尚未研究讨论并做出正式结论,其他未参与公司经营的定增进来的小股东如何获得王军作为董秘、董事履职中出现工作严重失职和不当行为的证据呢谁在协调向这些股东提供证据呢公司董事会应将五位股东提出的“王军的行为导致公司股东利益和公司名誉遭受严重损害”的证据公示披露并报送监管机构查实,依法处罚相关责任主体。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表决结果:通过。

  非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理由是:本人仅能同意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已在本次董事会对《议案四》投反对票。且本人认为中小股东提出罢免董事的情况较为罕见,公司及董事会对五位股东提出的罢免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的情况未予通报,核实过程未能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如此罢免董事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未予说明。如此审议罢免议案将影响公司声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贬低公司价值。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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