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2875 号
(第一页,共二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信服科技”)于 2018 年 5
月、2020 年 11 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
深信服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 情况 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信服科技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所有重大 方面 如 实反 映了 深信服科技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2875 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认为,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信服科技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信服科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而向其报送申请文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蔡智锋
中国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9 月 29 日 刘晶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2018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 2018 年度 首次公 开发行 人民币 普通股 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8]739 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07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3,100,7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7,890,089.72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5,210,610.28 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48110012 号验资报告。
2、 2018 年度 首次公 开发行 人民币 普通股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2018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1 号)批复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1,84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5.0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8,389,898.48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47,674.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共计人民币 881,242,223.75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 441ZC00453 号验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续)
(二)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续)
2、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 723,572,709.86 元,具
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方式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8240188000153828 30,322,707.34 活期
活期存款 圳南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 755901852710503 23,250,002.52 活期
新园支行
活期存款余额小计 53,572,709.8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 75590185278200910 100,000,000.00 定期存款
新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 75590185278200923 100,000,000.00 定期存款
新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 75590185278100228 4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新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高 75590185278100259 4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 新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 75590185278100245 4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新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 75590185278100231 21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新园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8240181000057526 12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圳南山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 78240181000058502 2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圳南山支行
现金管理余额小计 670,0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723,572,709.86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8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 2018 年度 首次公 开发行 人民币 普通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2018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19 年 6 月 20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本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态日期(调整前) 期(调整后)
1 网络安全系列产品研发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云计算系列产品研发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为 保证 项目 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投入到募投项目中,但当时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不明确,前期资金实际投入力度比预计略低。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对上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适当延期。
本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行的必要调整,没有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
3、 2018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
和原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