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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4

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9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4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674,07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027%。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年 12 月 17日。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申请将 2019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19 年度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予以解除限售,844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674,075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415,713,248 股的 0.4027%)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7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9 年 9 月 5 日,公司公
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9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10月 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议案》,董事会对《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意:1)公司 2019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96 名调整为 888 名,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不变;2)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数量予以调整,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400,000 股变更为 5,831,550 股,股票增值权数
量由 130,000 份变更为 66,000 份;3)确定以 2019 年 10 月 11 日为授予日,授
予 888名激励对象 5,831,55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8名激励对象 66,000 份股票增
值权,授予价格为 48.8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5、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确定 2019 年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0 月 11 日,2019 年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暨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1 月 26 日。

    6、2019 年 12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75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1月 15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7、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19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85 元/股调整为 48.66 元/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 48.85
元/股调整为 48.66 元/股;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 9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1,000 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以及
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

    8、2020 年 11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76 名激
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内的 2,308,62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250 股公司不予以解除限售。该名离职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履行董事会审
议程序,并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完成。

    9、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930 股(其中包含上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时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250 股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新增的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68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年 3月 5日完成。
    10、2021 年 5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8,7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完成。

    11、2021 年 9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9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66 元/股调整为 48.46 元/股;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000 股。2021 年 9月 28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1)确定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由于 7 名激励
对象离职,2019 年度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855 人调整为 848 人,由于 4 名
激励对象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至 844 人;2)因 7 名激励对象离职,该 7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35,000 股,因此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649,250 股调整为 5,614,250 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为
1,684,275 股;此外,由于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该 4 名激励对
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34,0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00 股,将从本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中减去,因此,2019 年度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1,684,275 股最终调整至 1,674,075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
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 3 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登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登      30%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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