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5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0 月 2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5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43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93 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彭义兴 董事长 150.00 17.65% 0.38%
雷凤莲 副董事长 100.00 11.76% 0.25%
毛志平 董事、总经理 50.00 5.88% 0.13%
彭玲 副总经理 36.00 4.24% 0.09%
乐珍荣 副总经理 26.00 3.06% 0.07%
王甘英 副总经理 20.00 2.35% 0.05%
刘明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00 2.35% 0.05%
邹蓓廷 财务总监 16.00 1.88% 0.04%
彭海波 云南三鑫总经理 10.00 1.18% 0.03%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335.50 39.47% 0.85%
(66 人)
子公司核心人员 86.50 10.18% 0.22%
(18 人)
合计 850.00 100.00% 2.1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彭义兴、雷凤莲夫妇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玲系彭义兴、雷凤莲夫妇之女,彭海波系彭义兴、雷凤莲夫妇之子。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批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之一。
激励对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度 以 2020 年度业绩为基数,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40%或者 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度 以 2020 年度业绩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70%或者 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度 以 2020 年度业绩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100%或者 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注:本小节关于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净利润”均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
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N) 1 0.9 0.8 0
在公司业绩各考核年度对应考核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目标归属的股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N)。
若激励对象当期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未达 1.0 的,则剩余不满足归属条件的
股份数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3 名激励对
象授予 85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向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向本激励计划的该等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但上述情况不影响公司向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10 月 21 日
(二)授予数量:850.00 万股
(三)授予人数:93 人
(四)授予价格:6.43 元/股
(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