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19-053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提前终止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雷凤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减持计划期间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9月24日),截至2019年6月24日,雷凤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凤莲女士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019年6月24日,公司收到雷凤莲女士出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提前终止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雷凤莲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因此决定提前终止通过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19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义兴先生、雷凤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彭海波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的通知,获悉彭义兴先生、雷凤莲女士和彭海波先生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航信托·天顺【2019】113号江西国资支持民营企业专项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中航信托”)于2019年6月24日签署了《中航信托 天顺【2019】113号江西国资支持民营企业专项单
一资金信托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编号:AVICTC2019X1132-1)(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本协议”),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6,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1231%)以6.86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转让公司股份数 转让股份占公司 股份转让价款(元)
量(股) 总股本比例
彭义兴 11,328,240 4.3353% 77,711,726.40
雷凤莲 4,413,760 1.6891% 30,278,393.60
彭海波 258,000 0.0987% 1,769,880.00
合 计 16,000,000 6.1231% 109,760,000.00
本次转让前,雷凤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655,040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6.7565%。本次权益变动之后,雷凤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241,280股,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067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减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雷凤莲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经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预先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之本公告披露之日期间,雷凤莲女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凤莲女士本次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提前终止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终止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后续的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雷凤莲女士出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提前终止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股份转让协议;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