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1-062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并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航先生主持,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几项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邓海燕等 2 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做相应调整。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胡燕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8 名董
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邓海燕等 2 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处理”第二款“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92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胡燕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8 名董
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涉及的 28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限制性股票 623.1712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胡燕属于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8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