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9 月 30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30 日 9:15-15:00。
3、会议召集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4 人,持
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512,854,0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2164%,其中,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中小股东”)共 141 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170,164,7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3162%。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实际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为 370,963,2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109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1 人,持有的股份数为 141,890,8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1067%。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顾海涛、杨海。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12,853,55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0,164,262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99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12,853,55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0,164,262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99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12,853,55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0,164,262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997%;反对 5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12,853,55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0,164,262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99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09,158,51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2794%;反对 36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708%;弃权 3,332,2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2,24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649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6,469,2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7.8283%;反对 36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2135%;弃权 3,332,2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2,24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1.9 5 8 2 %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09,521,31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350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3,332,2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2,24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649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6,832,0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8.041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3%;弃权 3,332,2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2,24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1.9582%。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限售期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09,521,31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350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3,332,2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2,24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649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6,832,0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8.041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3%;
弃权 3,332,2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2,24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1.9582%。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09,521,31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350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3,332,2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2,24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649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6,832,0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8.041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3%;弃权 3,332,2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2,24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