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50 深市 先导智能


首页 公告 先导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级筛选:

先导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5

先导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
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在公司一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形式召开,公司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综合考虑目前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将结合发展需要,调整发行方案后择机重新申报。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拟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董事会逐项审议的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
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具备作为本次发行特定对象的资格。宁德时代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20 年 9 月 15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0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36.05 元
/股,因此,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69,348,127 股(含 69,348,127 股),且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宁德时代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宁德时代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
让。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宁德时代认购取得的本次发行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        89,028.51        74,001.55

  2    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              40,816.41        35,816.41

  3    先导工业互联网协同制造体系建设项目          18,541.06        17,658.15

  4    锂电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      75,141.00        47,523.89
      业化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0        75,000.00

                    合计                          298,526.98        25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方案最终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和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该规则所列举的关联人规定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为了集中公司与宁德时代的资源及平台优势,加大在锂电池设备等业务领域的合作,共同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同意公司通过向特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