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斯特”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59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和发行人网站(www.constgroup.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同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02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
发行方式
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
发行对象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4月14日),其他发行重
发行日期
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本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5号楼
发行人联系地址
发行人联系电话 010-56973355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上海市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6楼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21-20333546
发行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