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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8

双杰电气: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4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二)14 时 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 3 月 17日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志宏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17,628,4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85,720,642 股)的 54.22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 15 人,代表股份数量 317,558,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585,720,642 股)的 54.21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数量 69,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85,720,642 股)的 0.0119%。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2.议案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17,628,448 股,同意票为 317,628,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5,150,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1%,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1)议案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17,628,448 股,同意票为317,628,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00%,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5,150,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1%,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2、发行方式

  (1)议案内容:本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2)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17,628,448 股,同意票为317,628,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00%,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5,150,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1%,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3、发行数量

  (1)议案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75,716,192股(含 175,716,192 股),且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2)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17,628,448 股,同意票为317,628,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00%,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5,150,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1%,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议案内容: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单个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 5,000 万股。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17,628,448 股,同意票为317,628,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00%,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5,150,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1%,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议案内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N 为每
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17,628,448 股,同意票为317,628,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00%,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5,150,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1%,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6、限售期

  (1)议案内容: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2)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17,628,448 股,同意票为
317,628,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00%,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5,150,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1%,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7、上市地点

  (1)议案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17,628,448 股,同意票为
317,628,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00%,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5,150,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1%,反对票为 0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8、募集资金投向

  (1)议案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6,6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募集资金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1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80,107.21    66,6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90,107.21    76,600.00

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包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前已投入的资金,及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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