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二零二三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3,369,565 股
2、发行价格:3.68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9,999,999.2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66,025,122.29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3,369,565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赵志宏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一、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三、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0
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1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1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2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2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3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3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3
五、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15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18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18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18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18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1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9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1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0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
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20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20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1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双杰电气、发行人、公 指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
对象发行 行为
认购邀请书 指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董事会 指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发 行 注 册 管 理 办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法》、《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深圳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通常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SOJO Electric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45459158T
注册资本(发行前) 72,525.552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赵志宏
公司设立时间 2002 年 12 月 13 日
股票上市时间 2015 年 04 月 23 日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444
证券简称 双杰电气
公司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D 座 1111
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D 座 1111
邮编 100085
电话 010-62988465
传真 010-62988464
电子邮箱 sojo@sojoline.com;zqb@sojoline.com
互联网网址 www.sojoline.com
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
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
量系统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
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分支机构经
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
经营范围 成;工程勘察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销售机
动车充电、换电设施;制造换电设施;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工程管
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2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2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3、2022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
4、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5、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2 年 11 月 2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双杰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4 月 1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概要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2、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3,369,565 股。
4、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5、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69,999,999.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74,876.9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6,025,122.29 元。
6、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 年 6 月 19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10070 号)。根据前述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止,认购对象均已足额缴纳认股款项,东北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已收到认购款人民币 269,999,999.20 元。
2023 年 6 月 19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10071 号)。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公司向
赵志宏发行 73,369,56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确定发行价格为 3.6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999,999.2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