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17-053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双杰A1配;配股代码:380444;配股价格:7.15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7年7月24日(R+1日)至2017年7月28
日(R+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
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7年7月31日(R+6日)登
记公司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7年8月1日(R+7日)公告配股
结果,本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本次发行的配股提示性公告已于2017年7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
和《证券时报》,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本次配股方案已经2016年10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
年11月7日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5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
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2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配股申请。
现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89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7年7月21日(股权登记日,R日)
双杰电气总股本283,371,2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1.5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42,505,680股。
4、双杰电气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2016年10月21日,公司控股
股东赵志宏及一致行动人赵志兴、赵志浩出具了《关于全额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票的承诺函》,承诺根据在双杰电气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按照双杰电气与主承销商确定的配股比例和配股价格,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票。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7.15元/股。
6、发行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1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双杰电气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R-2日 2017年7月19日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刊载配股说明 正常交易
书、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R-1日 2017年7月20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日 2017年7月21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1日- 2017年7月24日至2017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全天停牌
R+5日年7月28日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R+6日 2017年7月31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发行结果公告日
R+7日 2017年8月1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 正常交易
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10、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04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7年7月24日(R+1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R+5日)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3、配股缴款方法
本次配股简称“双杰A1配”,代码“380444”,配股价格7.15元/股。配股
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15),可认购数量不足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查看“双杰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D座1111
法定代表人: 赵志宏
董事会秘书: 李涛
电话: 010-62987100、010-62979948
传真: 010-62988464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
邮编: 100033
电话: 010-68573828
传真: 010-68573837
保荐代表人: 赵铁成、吕晓斌
项目协办人: 孙萍
项目经办人: 周丹露、张魁信、王斌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发行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