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14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
人。会议由姜卫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普丽盛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三、以7票赞成、O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
1-6月新增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情况的议案》。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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