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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02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5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45,599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5,079,450.元(含税)。由于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公司总股份由45,599万股减少至45,154.9万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最新总股本45,154.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5409元(含税)。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1,54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540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9986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108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554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13  成都市知创永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    08*****418  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高新区新达路1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海峰

    咨询电话:028-82839983

    传真电话:028-8283998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