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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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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辉能源”)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鹏辉能源(母公司)2019 年度税
后净利润 18,349.07 万元,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834.91 万元
后当年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6,514.16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054.10 万元,减去
2019 年已分配利润 1,680.30 万元,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用于分配的利润为
46,887.96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的总股本 281,151,873 股扣除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
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3,263,167 股后的股本 277,888,7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 元,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
增 138,944,35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20,096,226 股。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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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 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75,0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最高成交价 24.928 元/股,最低成交价 16.690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50,144,870.9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中“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的规定,公司 2019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144,870.9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2019 年度股份回购支付的金额共计50,144,870.94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 2019 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 50,144,870.94元(不含交易费用),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26.03 万元)的比例为29.80%,已满足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并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余额,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已满足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已满足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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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符合分红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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