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182344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本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并对《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上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于2019年3月27日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修订稿)。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上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修订,并对重组报告书再次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在《重组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相关章节中更新了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安排及各年度承诺利润情况。
2、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财务情况”之“(二)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之“6、山东中邑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与凯元资本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拆借、挪用等情形。
3、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五)销售情况”之“2、主要客户情况”中补充披露分销客户从标的公司采购天然气的必要性、分销客户的气源及管网接入情况、分销收入及工商业客户增长较快的原因等情况。
4、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六)采购情况”之“3、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中补充披露对中石油、中石化采购数量及采购具体金额的核查过程等。
5、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之“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情况”之“10、评估结果分析”中补充披露2019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对标的资产盈利预测的影响。
6、在《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之“(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补充披露信用期变化、核查程序及核查比例、期后回款情况等。
7、在《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之“(4)其他应收账款”中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对标的资产估值的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