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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35 深市 中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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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更新后)

公告日期:2015-03-17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股份”或“发行人”)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湘财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本次发行价格14.73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18.09倍(按201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15年3月13日(T-3日)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56倍。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26,02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4.73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9,4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45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6,010万元。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中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中泰股份”,申购代码为“300435”,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A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网上初始发行股数为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3月13日(T-3日)完成。剔除无效报价后,共有107家符合资格的投资者管理的275个配售对象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区间为14.73元/股~14.74元/股,拟申购总量为302,03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有效报价确认程序和原则,将报价为14.73元/股以上(不含)的予以全部剔除;将报价为14.73元/股,拟申购量为1,200万股以下的予以全部剔除;将报价为14.73元/股、拟申购量为1,200万股,按申报时间早晚予以部分剔除,最终被剔除的最高报价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为30,830万股,占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21%。
    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的申报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73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市盈率                              每股收益计算方式
                 每股收益按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56倍     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每股收益按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8.09倍     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6、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方式,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的剩余申报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14.73元的10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26个配售对象作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合计271,2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226倍。
    7、按本次发行价格14.73元/股计算,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9,4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4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010万元。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同对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参考2015年3月10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8、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3月18日(T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9、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的回拨机制及中止发行情形。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5年3月18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5年3月19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2015年3月20日(T+2日)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10、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226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271,2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226倍(名单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2)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于2015年3月18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通过网下发行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等。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14.73元。申购数量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可申购数量,应与本公告列示的可申购数量一致。
    (3)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全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专户划付申购款项,并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①配售对象应当确保申购款项的到账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T日)8:30~15:00。T日8:30以前或15:00以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②配售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划付申购款项,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配售对象向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③配售对象应当在划款备注栏中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本次发行的股票代码300435,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435”,证券账户号码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等任何符号。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
有效的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的申购记录。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能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未能足额、及时缴纳申购款项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况继续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配合,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6)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与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同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7)网下投资者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2015年3月18日(T日)之前(含T日)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在深交所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且在2015年3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本次网上发行,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T日)上午9:15~11:30,下午13:00至15:00。本次网上申购的申购简称为“中泰股份”、申购代码为“300435”、申购价格为14.73元/股。
    (3)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5年3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
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