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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7

蓝思科技: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64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主要为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平等尊重、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共同发展,具体合作事项需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合作项目合同为准;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合作项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除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外,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其他战略框架协议。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概述

  2021 年 12 月 4 日,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
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集团”或“乙方”)在深圳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双方奠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在玻璃加工领域的先进技术和产业规模优势,凯盛科技集团在光伏新材料等领域的先进技术优势,促进双方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技术、材料、设备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加快公司光伏玻璃项目的资源选建、窑炉建设、技术加工的全产业链布局落地。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923517F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72,512.9793万元

  5、法定代表人:彭寿

  6、成立日期:1988年05月09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9、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轻工成套设备的研制、销售;轻工新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招标代理业务;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和生产;绿色能源项目的咨询、设计、节能评估和建设工程总承包;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新能源及节能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安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房屋构件、集成房屋、新型房屋的技术开发、生产、组装、销售及安装。玻璃及原材料、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玻璃产品的深加工、制造、销售;非金属矿资源及制品的加工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物化分析、热工测定;建材、煤矿、电力、化工、冶金、市政工程的机电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人民币/万元)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572,512.9793        货币        100%


  11、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协议的签订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甲方在玻璃加工领域的先进技术和产业规模优势,乙方在光伏玻璃、电子玻璃和新材料等领域的先进技术优势,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新能源和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咨询、材料和设备供应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乙方及关联公司的光伏玻璃项目EPC工程服务;

  2、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乙方及关联公司的光伏玻璃原片、电子玻璃原片、新材料等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若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光伏玻璃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乙方按照相关合同向甲方提供服务;

  2、若后续甲乙双方就光伏玻璃项目签订EPC工程服务合同,预期目标为乙方按照相关合同要求及时履行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合同义务,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具备投产条件;

  3、乙方及关联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甲方供应光伏玻璃原片、电子玻璃原片、新材料等产品;

  4、乙方应继续加大对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投入,进一步保证甲方光伏玻
璃窑炉在行业内的技术先进性;

  5、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为市场的最优惠价格;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光伏玻璃项目的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支持。
  (三)知识产权条款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乙方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有共同合作研发的产品和技术,该产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其他相关问题后续由双方另行商议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将各自所拥有的部分知识产权相互授权使用,具体的授权事宜后续由双方另行商议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四)其他

  1、双方的业务合作并不影响各自在相同或更广泛的领域寻求其他合作伙伴,任何一方在与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时,需尊重本协议另一方的声誉。

  2、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就相关合作内容签订具体合作协议,落实本协议内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凯盛科技集团在国内高端光伏玻璃工程和装备领域具有显著的技术优势,设计或总承包建设了数百条高端浮法玻璃和太阳能光伏玻璃生产线,在国内高端玻璃工程市场占有率、中国出口高端玻璃工程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根据协议,凯盛科技集团将加大对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投入,进一步保证公司光伏玻璃窑炉在行业内的技术先进性,提供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有利于加快公司光伏玻璃项目的资源选建、窑炉建设、技术加工的全产业链布局落地。同时,公司还将根
据相关业务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情况,与凯盛科技集团在上游原料和新材料等方面开展合作。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主要为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平等尊重、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共同发展,具体合作事项需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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