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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立中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立中集团            公告编号:2023-101号
债券代码:123212          债券简称:立中转债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的闲置成本,公司获取更好的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60 号),立中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9,980.00 万元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 899.8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899,8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1,541,028.3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8,258,971.70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 2023 年 8 月 2 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51Z0009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墨西哥立中年产 360 万只超轻量化铝合金车 115,600.27          60,000.00
      轮项目

  2  免热处理、高导热、高导电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3,150.00            3,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6,980.00          26,980.00

                    合计                      145,730.27          89,980.00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安全性高、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③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授权有效期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七)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
的保本型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较高的收益,为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的现金管理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或使用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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