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28 股票简称:四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3 号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传达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国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燕燕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后,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
公司董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 年度母公司单体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1,698.86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69.8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406.42 万元,减去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现金 5,031.92 万元,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7,903.47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 599,753,85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0.84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379,324.0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各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118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年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臧永兴先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臧永兴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申请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融资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大写:玖拾亿圆整)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担保、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在此额度内根据运营资金实际需求和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上述综合授信事项的期限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上述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并签订相关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 2021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原材料是铝相关产品,其价格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交易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 2021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的闲置成本,为公司获取更好的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主体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保本型转存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并考虑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主体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保本型转存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该议案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十三、审议《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伟女士、马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伟女士、马涛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李伟女士、马涛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臧立根先生、臧立中先生、臧永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