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电力 公告编号:2017-067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51 号),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电力”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实施工作(募集配套资金择期再行实施)。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作出的主要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一、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卧龙电气、席立功、何 1、本企业/本人已提供了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真实的、准确的、
东武和吴国敏等银川卧 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并无隐瞒、遗漏、
龙全体股东,张青、兆 虚假或误导之处;
戈投资、兴皖创投、吴 2、本企业/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
松、徐建平、王长乐、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
刘宏胜、陈小杰、刘启 承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斌、程小虎、合肥星睿、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
新余丰睿、左克刚、胡 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
万云、谢安安、王加玉、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王延慧、魏京保、奚银 3、本企业/本人的上述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本企业(本人)愿意
春、蒋磊、袁长亮、刘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朝、刘玉、邢成林等星 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波通信股东,上市公司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理人员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本人将暂停转让在
红相电力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银川卧龙及 1、本企业/本人已提供了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真实的、准确的、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并无隐瞒、遗漏、
理人员,卧龙电气董事、 虚假或误导之处。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企业/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
星波通信,星波通信股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
东陈剑虹 承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
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企业/本人的上述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本人)愿意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给红相电力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影响银川卧龙、星波通信的独立性,保持
银川卧龙、星波通信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
务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不利用银川卧龙、星波通信及其下属子公
司违规向本人及本人所投资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占用
银川卧龙、星波通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保证不利用关联
交易非法转移银川卧龙、星波通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不
利用实际控制人身份谋取不当的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银川卧龙、
星波通信及其下属子公司及星波通信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及本人控
杨保田、杨成 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减少并规范与红相电力、银
川卧龙、星波通信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
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
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不损害银川卧龙、星波通信、红相电力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红相电力、银川卧龙、星波
通信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损失。
1、本公司不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影响银川卧龙、星波通信的独立性,
保持银川卧龙、星波通信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和业务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不利用银川卧龙、星波通信及其下属
子公司违规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投资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不违规占用银川卧龙、星波通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
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银川卧龙、星波通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
上市公司 资金、利润,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谋取不当的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
损害银川卧龙、星波通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利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减少并规范与银川卧龙、星
波通信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
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不损害
银川卧龙、星波通信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
免和减少与红相电力、银川卧龙及红相电力其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
严格避免向红相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拆借、占用红相电力及其控股子
公司资金或采取由红相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
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2、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与红
相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
公平合理地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
卧龙电气 济组织与红相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
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红相电力公司
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在红相电力权力机构审议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将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
务,且交易须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红相电力及
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红相
电力或其控股子公司损失的,红相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失由本人
承担赔偿责任。
1、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红相电力、银川
卧龙及红相电力其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本人控制或影响的
企业将严格避免向红相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拆借、占用红相电力及其
控股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红相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
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2、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红相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
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
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人及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