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红相电力 证券代码:300427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二次修订稿)
2017年4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并决议通过。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参与长江资管红相电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不超过59,189,555元。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59,189,555元,具体金额根据
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 律、行
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拟采用定价方式认购发行,发行价格为16.87
元/股,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5、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长江资管红相电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起算。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
算。
6、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1)红相电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红相电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1
释义......5
第一章总则......6
一、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6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7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7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7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7
四、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7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8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8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9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10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和终止......10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10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10
四、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1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1
一、持有人会议......11
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13
三、持有人......15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15
五、资产管理机构......16
第六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1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16
二、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16
三、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17
第七章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18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18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18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19
第八章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9
第九章其他重要事项......20
释义
本草案(二次修订稿)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红相电力、本公司、公司 指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红相电力股票、公司股票、指 指长江资管红相电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合法
标的股票 方式购买和持有的红相电力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指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本草
案(二次修订稿)、本员工指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 (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二次修订稿)
稿)
《管理办法(二次修订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稿)》、《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指 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办法(二次修订稿)》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指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合格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长江资管 指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定向计划、定向计划 指 长江资管红相电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备忘录第20号》 指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
划》
《公司章程》 指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指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书》 划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章 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20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深化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层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下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
3、经董事会认定可以参与的其他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员工(不含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不超过132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