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1-030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已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
达公司全体监事。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