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6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16日,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环能科技”)控股股东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投资”)、实际控制人倪明亮先生与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启明”)签署了《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倪明亮关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环能投资将持有的182,809,171股环能科技股份转让给中建启明,协议生效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详情请见2018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变更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8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抄送的《关于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协议受让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886号)(以下简称“《批复》”)。根据该《批复》,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原则同意中建启明协议受让环能投资所持有的182,809,171股环能科技股份的整体方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建启明将持有公司股份182,809,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环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2,348,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4%。中建启明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