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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能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8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6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7,53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0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76,851,23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5月18日办理完成。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章志良、蒋嵬、万钟林、陈嫦慧、林林、徐燕共6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227,536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截至2018年5月18日,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7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7

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6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异议,并于2017年4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的议案,并于2017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5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14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406.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99元/

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年6月,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向14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406.3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6月13日。

    6、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

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

《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18年5月,公司完成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向6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80.4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11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内,由于激

励对象章志良、蒋嵬、万钟林、陈嫦慧、林林、徐燕共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27,536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5.60%,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0.06%。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2、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785784股及派送1.272151元人民币现金。因此,根

据《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回购价

格的调整方法,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3.99元/股调整为7.01元/股。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1,595,027.36元,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3、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5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众会字(2018)第4261号,主要内容如下:

    贵公司回购注销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7,5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27,536.00元,由贵

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之前将限制性股票回购款支付完毕,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376,851,23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3月21日止,贵公司

已向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合计人民币1,595,027.36元。

其中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27,536.00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1,367,491.36

元。

    贵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减资公告》,截至2018

年5月12日止已满45日,贵公司未收到债权人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债务担保

的请求。

    4、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5月18日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446,176      14.44%       54,218,640     14.39%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632,590      85.56%      322,632,590     85.61%

      股份总数           377,078,766     100.00%      376,851,23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