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21-067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所已连续多年为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中兴华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天健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天健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院 3 号楼 2048-62。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
末合伙人数量 1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4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 509 人。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52,351.0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5,715.93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8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8,386.30 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项目组根据拟公告的上市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上市公司所属行业户数统计表》情况填列后附明细)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489.2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 9 人对博元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 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
等提起诉讼,中兴华所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
通知书【(2018)苏 10 民初 125 号】。2019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
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传唤 2020 年 2 月 20 日开庭,
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2021 年 6 月 28 日,经江苏省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兴华所
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收到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
的《民事上诉状》,要求撤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 1003 民初9692 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中
兴华所从业人员1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成员 姓名 册会计师 事上市公司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审计 业 审计服务 情况
项目合伙 2005年7月6 华甬新材料、九华
人 刘叔坤 日 2016 年 2016 年 - 山酒、汇购科技、
博诚立新
2005年7月6 华甬新材料、九华
签字注册 刘叔坤 日 2016 年 2016 年 - 山酒、汇购科技、
会计师 博诚立新
苏东升 2005年7月6 2007 年 2016 年 - 中昊环保
日
质量控制 2020年11 恒逸石化、创兴资
复核人 孙宇 2014 年 11月 2014 年 月 - 源、唯捷创芯、天
山生物、欧浦智网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更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所自 2011 年至 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天健所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
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中兴华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进行了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拟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及相应的能力要求。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