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
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东街65号融科创意中心A座11层大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选举王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路广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徐中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张利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王凡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张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仲为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选举段旭东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罗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修订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别说明:
(1)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2)上述1-3项议案按照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分别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
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
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3)上述第4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
票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名
1.01 《选举王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路广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徐中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张利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名
2.01 《选举王凡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仲为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名
3.01 《选举段旭东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罗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修订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
则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东街65号融科创意中心A座11层接待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一),信函或传真请在2021年12月17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为准;来信请寄: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东街65号融科创意中心A座11层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4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佳亭、周鸿宇
联系电话:010-82001150
联系传真:010-88878800-5678
电子邮箱:haofeng@interact.net.cn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东街65号融科创意中心A座11层北京浩丰创
邮政编号:10004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附件一: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
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