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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3

浩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0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 月3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 议于2021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 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慷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须以书面形式 提前五天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 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拟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前五日通知 的要求。各位董事在充分了解《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 关于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要求以及董事权利的内容基础上,作出豁免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时限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 效决策和平稳过渡,公司董事会同意第四届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 4 名,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北京华软鑫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王剑、路广兆、
徐中奇、张利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以累积投票制的选举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过渡,公司董事会同意第四届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北京华软鑫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王凡林、张立、仲为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其中王凡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以累积投票制的选举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以累积投票制的选举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修正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东街65号融科创意中心A座11层大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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