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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11 深市 金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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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30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停牌基本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周建灿先生逝世后,继承人之间尚未确定周建灿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的继承方案,不能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结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2018年 2月1日发布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2018年 2月 22 日发布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于2018年4月2日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详见公司2018年4月2日发布的《股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又于2018年5月2日申请继续停牌,自2018年5月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预计将不晚于2018年6月1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2018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周建灿去世以来相关情况的说明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并于2018年2月6日、2月13日、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3月22日、3月29日、4月11日、4月18日、4月25日、5月9日、5月17日、5月23日发布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2018-023、2018-029、2018-036、2018-042、2018-043、2018-051、2018-058、2018-062、2018-078、2018-083、2018-096、2018-102)。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共13个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银行账户被冻结额度合

计为178,483.60万元(该统计口径存在同一裁定书不同银行多次冻结累计计算

的情形),公司实际被冻结的账号内余额总计约为4,131.31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共14处房产仍处于被查封状态,公司不动产被查封仅影响

公司对该不动产的处分权,并不影响公司对该不动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生产造成影响。

    根据公司收到的法律文书及向银行、国土资源局了解,目前所有涉及公司账号被冻结以及资产被查封的法院裁定中,除公司外,均存在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作为共同被保全人。部分账号被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公司正积极协调,妥善处置该事项,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1.11.4的要求至少在每月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直至风险消除。

    三、刑事案件的进展情况

    2018年2月,公司因可能存在印章被伪造情形,向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

局报案,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就该案已立案侦查(案号:绍虞公[经]受案字[2018]10007 号)。除伪造印章案外,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还立案侦查了周建灿控制的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案号:绍虞公[经]立字[2018]10366)、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集团”)投融资部负责人张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号:绍虞公[经]立字[2018]10367)上述刑事案件的侦查结果有利于公司诉讼仲裁案件的推进和应诉。

    目前,公司从公安机关获悉,绍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近日出具“绍公鉴文字[2018]第5号”、“绍公鉴文字[2018]第7号”《文件检验鉴定书》,分别就公司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被伪造一案作出了鉴定结论(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5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印章鉴定结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截至目前,上述三宗案件均处于侦查过程中,尚无明确结论。印章鉴定结论的出具对公安机关进一步侦破相关案件以及公司推进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应诉工作具有积极作用,但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最终结果,仍需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案件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诉讼仲裁案件34宗,涉及标的金额22.75亿元(该

标的金额包括了原告或申请人提出的债务本金、利息以及诉讼仲裁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等追偿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公司收到的诉讼仲裁案件中,除公司之外,还存在周建灿、周纯、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分别或共同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情况。上述34宗案件中,以公司名义作为主债务人的共12宗,涉及标的金额合计为4.21亿元;以公司名义作为担保人的共22宗,涉及标的金额合计约为18.54亿元。针对上述案件,公司聘请了律师团队积极应诉。

    截至目前,已有3宗案件的原告或仲裁申请人撤回起诉或仲裁申请、2宗诉

讼案件法院已裁定中止审理、6宗诉讼案件法院已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宗仲裁

案件已中止仲裁程序,上述12宗案件涉及标的金额共8.19亿元,其余22宗案

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五、周建灿、周纯父子持有的公司26.25%股份的相关情况

    周建灿、周纯父子合计持有的公司 26.25%股份已质押给第三方机构,且因

周建灿、周纯、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的债务问题,周建灿、周纯父子持有的公司26.25%股份已被公安机关和多家法院采取了刑事冻结、轮候冻结等措施。

    周建灿去世后至今,包括周纯在内的遗产继承人均未向公司明确周建灿持有的公司股份的继承方案。由于周纯等遗产继承人预计无法妥善处理周建灿、周纯、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目前面临的债务问题,已无法通过继承并保留股份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配合周纯积极接触外部投资机构,希望通过引入外部投资机构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及处理公司被牵涉的债务和担保的方式,来化解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相关投资机构也制订了组建“专项并购基金”及“债务重组专项基金”的方案,希望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来完成对周氏父子持有股份的接盘和公司被牵涉到的债务和担保的重组,截止目前,上述方案尚未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