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停牌基本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周建灿先生逝世后,继承人之间尚未确定周建灿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的继承方案,不能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结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详见2018年2月1日发布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2018年2月22日发布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于2018年4月2日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详见公司2018年4月2日发布的《股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又于2018年5月2日申请继续停牌,自2018年5月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预计将不晚于2018年6月1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2018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周建灿去世以来相关情况的说明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并于2018年2月6日、2月13日、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3月22日、3月29日、4月11日、4月18日、4月25日、5月9日发布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2018-023、2018-029、2018-036、2018-042、2018-043、2018-051、2018-058、2018-062、2018-078、2018-083)。
二、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的债务和担保情况
公司原董事长周建灿先生的去世,引发出了一系列后续事件。经其实际控制的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集团”)及部分相关企业【包括:金盾集团、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消防”)、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压力容器”)、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洛斯”)、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能燃气”)等,但不包括公司】自查,周建灿、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涉及到的债务总额约为98.99亿元,其中: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债务额约为39.59亿元,以股份质押形
式融资债务额约为14.25亿元,牵涉到公司的民间借贷债务及担保金额合计约为
29.11 亿元,其他为供应商欠款等债务。上述金额仅为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的自
查结果,最终金额尚需与各相关债权人通过法律规定的相应程序进行确定并可能会发生变化。
截至目前,包括金盾集团、蓝能燃气、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金盾消防、格洛斯在内的金盾集团及部分相关企业重整案已被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受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已经指定了管理人并进行了公告。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共13个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银行账户被冻结额度合
计为178,483.60万元(该统计口径存在同一裁定书不同银行多次冻结累计计算
的情形),公司实际被冻结的账号内余额总计约为4,131.31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共14处房产仍处于被查封状态,公司不动产被查封仅影响
公司对该不动产的处分权,并不影响公司对该不动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生产造成影响。
根据公司收到的法律文书及向银行、国土资源局了解,目前所有涉及公司账号被冻结以及资产被查封的法院裁定中,除公司外,均存在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作为共同被保全人。部分账号被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公司正积极协调,妥善处置该事项,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1.11.4的要求至少在每月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直至风险消除。
四、刑事案件的进展情况
2018年2月,公司因可能存在印章被伪造情形,向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
局报案,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就该案已立案侦查(案号:绍虞公[经]受案字[2018]10007 号)。除伪造印章案外,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还立案侦查了周建灿控制的金盾消防集资诈骗案(案号:绍虞公[经]立字[2018]10366)、金盾集团投融资部负责人张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号:绍虞公[经]立字[2018]10367)上述刑事案件的侦查结果有利于公司诉讼仲裁案件的推进和应诉。
截至目前,上述三宗案件均处于侦查过程中,尚无明确结论。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重大诉讼与仲裁案件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诉讼仲裁案件34宗,涉及标的金额22.75亿元(该
标的金额包括了原告或申请人提出的债务本金、利息以及诉讼仲裁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等追偿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公司收到的诉讼仲裁案件中,除公司之外,还存在周建灿、周纯、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分别或共同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情况。上述34宗案件中,以公司名义作为主债务人的共12宗,涉及标的金额合计为4.21亿元;以公司名义作为担保人的共22宗,涉及标的金额合计约为18.54亿元。针对上述案件,公司聘请了律师团队积极应诉。
截至目前,已有3宗案件的原告或仲裁申请人撤回起诉或仲裁申请、2宗诉
讼案件法院已裁定中止审理、5宗诉讼案件法院已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宗仲裁
案件已中止仲裁程序,上述11宗案件涉及标的金额共7.99亿元,其余23宗案
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六、周建灿、周纯父子持有的公司26.25%股份的相关情况
周建灿、周纯父子合计持有的公司 26.25%股份已质押给第三方机构,且因
周建灿、周纯、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的债务问题,周建灿、周纯父子持有的公司26.25%股份已被公安机关和多家法院采取了刑事冻结、轮候冻结等措施。
周建灿去世后至今,包括周纯在内的遗产继承人均未向公司明确周建灿持有的公司股份的继承方案。由于周纯等遗产继承人预计无法妥善处理周建灿、周纯、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目前面临的债务问题,已无法通过继承并保留股份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配合周纯积极接触外部投资机构,希望通过引入外部投资机构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及处理公司被牵涉的债务和担保的方式,来化解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
截至目前,周纯已和多家外部投资机构进行了接触,已有投资机构制订了周氏父子持有的公司 26.25%股份的接盘方案和公司被牵涉到的债务和担保事项的债务重组方案,该方案的基本框架为外部投资机构将通过组建“专项并购基金”及“债务重组专项基金”的方式,来完成对周氏父子持有股份的接盘和公司被牵涉到的债务和担保的重组。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