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ZHENYETECHNOLOGYCO.,LTD.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科技九路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
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5号7号楼401)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不超过1,500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
公开发售的股份),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得
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
发行股数:
售股份的数量。公司发行新股所得资金归公司所有,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归股东个人所有,不
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6,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年【】月【】日
1-1-1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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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对下述重
大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正业实业、铭众实业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地华、徐国凤、徐地明及其亲属徐地美、徐国梅、段祖芬、
吴国芳、吴艳芳、徐志明、徐田华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在徐地华、徐国凤、徐地明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徐地华、徐
国凤、徐地明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其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梅领亮、范斌、范秀国、林克和
秦艳平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愿接
受锁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嘉和融通、达晨创世、达晨盛世、肖冰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在证